工仔出租屋挖地窖囚禁女孩
612月12日22点左右,陈小龙威胁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18岁的安徽女孩郭用水果刀和电棍绑住手脚,封住嘴。被迫带到出租屋的地窖里,用锁链锁上。在此期间,陈小龙多次强奸了这个女孩。
据陈小龙介绍,到6月23日,除了两次让郭走出地洞,在租来的房子里洗澡外,郭还被锁在地洞里,全身赤裸。
在此期间,他威胁死亡,拍裸照强奸女孩。
然而,郭总是用随身携带的指甲钳剪断锁链。6月23日,锁链终于被剪断爬出地洞。
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1)司法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拘留、收容或者逮捕了人犯,后经查明无罪,立即予以释放的,这种情况属于错拘错捕,不是非法拘禁。但是,如果已经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决定解除强制措施,有关执法人员仍拒不释放或者拖延释放的,则应视为非法拘禁的行为。
(2)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长期非法拘留他人;殴打、侮辱;多次非法拘留或者多次非法拘留,造成不良影响;非法拘留造成精神障碍或者自杀;非法拘留造成严重伤害、死亡;非法拘留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以非法拘留罪处罚。非法拘留情节明显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司法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
(3)在非法拘留过程中,故意造成严重伤害或者故意杀害他人,或者殴打、侮辱被害人达到犯罪程度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数罪并罚。非法拘留与其他犯罪行为有关的,故意使被害人饿死的,违反非法拘留和故意杀人的,按照处理涉及犯罪的原则选择重罪处罚,无需并罚。
(4)以索债为目的,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主要是指因债权债务纠纷造成的人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视为非法拘留,不能以绑架勒索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