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男子在交警队被打死
连云港发生了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前往巡逻队处理交通事故的男子在交警队被事故另一方殴打致死,警方视而不见。
肇事者敢于在交警队面前公开实施暴力行为,这是对人民警察的公开挑战,而交警队的无视态度和行为更令人愤怒和困惑。你不能控制它,还是你不想控制它?在交警队的谋杀中,我不得不说这是交警的耻辱。
如何认定故意杀人罪
1、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根本区别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性,前者是故意的;后者是过失,包括过于自信和疏忽,后者相对较轻。
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故意杀人罪是对死亡结果的希望或放任态度,过失致人死亡罪是对结果发生的负面态度。
2、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这两种犯罪容易混淆的主要是伤害致死和故意杀人的既遂,以及伤害的既遂和故意杀人的未遂。混淆的原因是每种情况下的两种犯罪都有相同的结果。因此,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它们之间的区别。
在客观方面,伤害致死和杀人都产生了死亡结果,但其主观要素不同,前者故意伤害他人,后者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
虽然伤害既遂和故意杀人未遂只产生伤害结果,但其主观要素不同。前者是故意伤害,后者是故意剥夺他人生命。
如何判断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一个复杂而详细的问题。我们必须坚持主客观一致的原则,不仅要考虑行为人的理解水平和行为能力,还要考虑犯罪过程中的客观环境和犯罪的整个过程。只有在明确所有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才能准确确定行为人主观要素的具体内容。故意杀人与暴力犯罪中致人死亡的联系和区别:
(1)强奸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的区别。强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强奸犯罪过程中因暴力直接导致受害人当场死亡或者治疗无效而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强奸罪仍然被定罪。强奸妇女实施后,为报复、灭口等动机杀害妇女的,不属于强奸致人死亡,而应当分别定义强奸妇女罪和故意杀人罪,然后并罚多项罪行。
(2)暴力内容致人死亡包含故意杀人内容的,以暴力犯罪论处;不包括的,以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