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鸽控告酒吧领导介绍卖淫
李天一涉嫌轮奸,取得了新进展。8月6日深夜1点,李天一家法律顾问兰和律师在微博上表示,8月6日上午10时50分,李天一的母亲梦鸽女士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正式提交了《关于张光耀(化名张伟)等人涉嫌介绍卖淫、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指控函》,请求警方立案调查有关人员的犯罪事实。据报道,梦鸽起诉的对象涉嫌是媒体报道中提到的酒吧领导和经理。
介绍如何处罚卖淫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重处罚事由 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3],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
(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
(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
(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
(五)有其他严重情节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在介绍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的界限司法实践中,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罪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和手段。在实践中,我们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两者的区别:
1、犯罪的主观意图是不同的。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是为卖淫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2、犯罪的客观表现是不同的。介绍卖淫罪的客观表现是介绍和匹配卖淫者和嫖客,促进卖淫和嫖娼的实施;组织卖淫罪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