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等法院法官集体招妓
81月1日,一些网民上传了一段视频,透露上海高等法院副院长陈雪明和其他五人在一家度假夜总会娱乐。视频持续时间为8分34秒,主要由监控视频图片组成,无声但有字幕。根据在线视频,五人晚上乘电梯到二楼的私人房间吃饭,大约三个小时后进入夜总会的私人房间钻石一号。从那时起,许多年轻女性就进入了私人房间。视频记录了两人和女子手拉手下楼,以及肩并肩的场景。据透露的视频显示,几人随后回到四楼的私人房间休息。第二天0点30分左右,几名女子上楼进入了几间私人房间。大约半小时后,第一个穿黑衣服的女人离开了,一小时后,其他女人也离开了。
81月2日晚,上海纪律检查委员会官方微博诚实上海发布消息称,上海纪律检查委员会看到网民报告信息后,立即与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党领导小组合作,调查度假村夜总会院长陈雪明等四人的娱乐情况。根据发现的事实,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聚众淫乱罪是什么?
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违反了这种公共生活规则,也就打破了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因此,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实质上就是对公共生活规则的违犯。
2、客观要素。本罪在客观方面有两个特点是聚众行为;一是淫乱。
3、主要要素。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l6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但构成本罪的,仅限于聚众淫乱的主要分子和多次参与者。所谓主要分子,是指召集、煽动、倡导聚众淫乱活动的人;所谓多次参与者,是指主要分子以外至少三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其他偶尔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追究行政责任,不得以犯罪论处。
4、主观要素。这种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就是说,我们知道会有危害社会的结果,我们希望会有这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