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仔地窖囚禁强奸18岁女孩
36河南省信阳市农民工陈小龙从2012年底开始在出租屋偷偷挖地窖开始,他在出租屋偷偷挖地窖。地窖今年挖好了。
612日22时许,陈小龙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玉都豪汇KTV在门口,18岁的安徽女孩郭以吸引顾客为由,用三轮电动汽车载到僻静的地方,用水果刀和电棍威胁她,绑住手脚,封住嘴。被迫带到出租屋的地窖里,用锁链锁上。在此期间,陈小龙多次强奸了这个女孩。
女孩用随身携带的指甲刀一点一点地磨掉了锁链。6月23日,她挣脱锁链,跑到窗前喊救命。周围的居民听到报警,女孩11天的地狱经历结束了。
非法拘禁罪是什么?
(一)非法拘禁罪概念
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二)非法拘禁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自然人。
2、犯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其特点是非法拘留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剥夺他人身体自由。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或普通公民。
4、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旨在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