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男人买不起房子抢银行
32一岁的失业男子杨担心没有房子会被女朋友抛弃,因为他无法支付房子的首付。因此,今年4月14日下午5点,在朝阳区朝阳北路一家银行外,杨以银行卡丢失为借口,用刀闯入银行,劫持银行工作人员孔。他想抢30万元,但最终被银行工作人员当场制服,未能成功。整个过程不到5分钟。杨被控抢劫,并在朝阳法院受审。
如何处罚抢劫罪?
(一)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抢劫公私财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抢劫公共交通工具;
3、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4、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
5、抢劫造成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7、持枪抢劫;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二)犯盗窃、诈骗、抢劫罪,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威胁窝藏赃物、抵制逮捕、毁灭罪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第二款携带凶器抢劫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4)聚众砸枪,造成残疾或者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破坏或者抢劫公私财产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