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女友要求卖淫被判刑
宿迁人董认识小丽,很快就成了男女朋友。小丽一直暗示董介绍几个帅哥认识她,赚点零花钱。看到小丽这么开放,董把小丽介绍给好朋友。小丽卖淫四次,收费4万元。董因介绍卖淫罪被判一年。xml:namespace prefix = o 、;
卖淫罪的介绍是什么?
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与卖淫者、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一)客体要件
犯罪的对象是社会保障管理秩序。卖淫罪的引入促使卖淫活动泛滥,因此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
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女性,但也包括男性。他人可以是单人或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次数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二)客观要素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介绍他人卖淫。
介绍是指卖淫者与卖淫者之间的联系、勾结和匹配,使他人能够实现卖淫活动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在实践中,介绍的方式主要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介绍给卖淫者,或将卖淫者带到卖淫者的住处进行面对面的匹配,但不排除单向介绍,如简单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卖淫者应与卖淫者勾结。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素
这种犯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也就是说,行为人知道自己在介绍他人卖淫,知道这种行为会对社会造成伤害,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