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卖婴案买家6万续香火
今年7月,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副主任张淑霞以婴儿患先天性疾病为由,诱使分娩家庭放弃婴儿,涉嫌2人。卖掉这个男婴16万元。家属质疑婴儿被拐卖,并向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
在此期间,婴儿多次倒手,价格分别为2.16万、3万、5万、6万元。买家朱某为续香花了6万买婴儿。
收拐卖儿童构成犯罪
以出售为目的,收购被拐卖儿童构成收购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犯罪的构成要素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受害妇女和儿童的个人不受销售。购买被拐卖的妇女和儿童,实际上是购买妇女和儿童作为商品,购买人作为商品,侵犯了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同时在人贩子和买家之间的销售和购买交易中,受害者被视为东西,没有权利决定他们的下落,故意侵犯了受害者的身体自由。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表现为收购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和儿童。所谓收购,是指行为人以货币或者其他财产换取他人拐卖的妇女和儿童。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犯罪只能主观上是故意的。一方面,行为人知道他买的妇女和儿童是被他人拐卖的妇女和儿童,但行为人仍然决定买。只要买妇女和儿童的行为不是为了出卖,无论行为人有什么动机,都不会影响犯罪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