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大学附近的女子被抢劫杀害
20132008年8月6日晚,北京中国传媒大学西门附近的京通高速公路,一名年轻女子被120人带走,现场警方拉起了警戒线。据目击者称,这两名男子用刀抢劫了这名女子两把刀,地上两摊血很可怕。附近缺少路灯,没有监视器,地上的反射是血。最近不太安全,提醒你保持警惕!
抢劫致人死亡如何处罚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产后,故意杀害被害人,故意杀害(或者杀害)揭露或者逮捕他的,不属于这里所说的抢劫致人死亡,应当对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实施并罚。根据本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盗窃、欺诈、抢劫、当场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盗窃、抢劫、故意杀人、故意杀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犯罪。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段强行抢劫公私财产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打击或者强迫受害人的身体。行为人当场使用的暴力手段,直接造成受害人、逮捕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也应当属于抢劫造成重伤、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