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大学地铁站旁抢劫杀人案
北京市朝阳区中国传媒大学西门近京通快速辅路上,一年轻女子被两名男子持刀抢劫并扎伤。据知情人士透露,被害女子并非传媒大学学生,为某公司职员。目前已经脱离生命危险。警方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此外,据现场目击者称,两名男子用刀抢劫了一名妇女,该妇女在被刺伤几把刀后摔倒在地。到达现场的警察随后拉起了警戒线。半小时后,120人赶到,把那个血淋淋的女人送到了医院。附近的学生说,事故路段缺乏照明路灯。
认定 抢劫罪
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巾最有害、最严重的犯罪。一般来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行夺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具有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抢劫罪。立法上没有关于抢劫金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但是,根据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情节明显、轻微、无害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抢劫,行为非常适度,数量非常有限,如索取少量财产、吃少量食物等,由于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抢劫罪。
2、因婚姻、家庭纠纷,一方收回新娘、嫁妆,或者强行分割和拿走家庭共同财产,即使收回、拿走更多份额,也属于民事、婚姻纠纷处理不当的问题,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3、为了激怒孩子的离婚、已婚女儿的暴力死亡和其他事情,聚集亲戚和朋友摧毁对方的家庭财产,抢劫食物、蔬菜、鸡和猪,属于婚姻和家庭纠纷的愤怒、报复行为,一般应做好调解工作,妥善处理,不作为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