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送孕妇被杀
71月26日,华南镇居民胡来到华南县公安局报案,称女儿胡在24日下午离家后与家人失去了联系。事发当天,胡被一名假装胃痛的孕妇谭骗上楼后,孕妇把事先买的迷药放进酸奶里,小女孩喝完后躺在床上。犯罪嫌疑人白把她抱进卧室,发现胡在月经期间,放弃了强奸的想法,猥亵她。
事后,犯罪嫌疑人白某提议杀人灭口,于是用枕头按住胡伊萱的头。胡伊萱醒来挣扎,谭上前按住胡伊萱的手脚。白和谭把胡伊萱闷死后放进行李箱,用红色汽车拉到树林里毁尸灭迹。
强奸后杀人如何定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
(二)强奸妇女、强奸幼女多人;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
(五)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造成严重伤害、死亡,是指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害或者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治疗后无效死亡。
强奸犯出于报复、灭口等动机,在强奸过程中杀害或者伤害被害妇女、幼儿的,分别定为强奸、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并处以数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