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少年强奸13岁女网友
17张亮(笔名)在网上认识了13岁的女孩小李(笔名),并经常通过电话联系。7月6日晚,张亮得知小李住在港城的一家酒店,就去了酒店,强行与小李发生性关系。他还用手机拍下了小李的裸照,威胁要不要报告。警方以通知他体检为由逮捕了他。在当地警察局,张梁承认强奸犯罪,并于8月2日被拘留。
此外,张亮因盗窃被公安机关处理。
如何定性强奸幼女?
通奸幼女是指行为人与不满14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犯罪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构成本罪,必须满足以下四个要求: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幼女,依照本法的规定,是指不满14周岁的女性。由于幼女在智力发育和生殖器官发育方面都处于不成熟的状态,对于性交的性质、后果缺乏辨认能力,身体对性交也缺乏承受力,所以刑法对幼女的身心健康进行特殊保护。
2、客观要件
该犯罪客观上表现为与14岁以下儿童发生性关系。至于行为人使用了什么手段,女孩是否同意对犯罪的构成没有影响。只要双方接触性器官,就构成犯罪成功。
强奸幼女罪的对象只能是14岁以下的幼女,强奸14岁以上的少女,违背妇女意愿构成强奸罪。
3、主体要件
奸淫少女罪的主体和强奸罪一样,一般是14岁以上的男性。刑法明确规定,14岁以下16岁以下的人应当对8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包括强奸,但没有明确列出奸淫少女。然而,奸淫少女可以被视为强奸的特殊形式,因此将14岁以下16岁以下的人纳入奸淫少女罪的主体范围。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有奸淫的目的,这是区分奸淫和猥亵幼女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