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坠入爱河,缺钱,偷偷地偷了岳父
大港居民老张有一个25岁的女儿。她女儿的终身事件一直让老张担心。大约半年前,她的女儿突然说她有一个男朋友,这让老张很高兴,但她从未见过女儿的男朋友小李的真面目。她的女儿通常不和父母住在一起,所以小李不知道她女朋友父亲家的具体地址。今年3月的一天,老张的家人盗窃并报警。警方通过获取周围的监控录像,迅速锁定了嫌疑人,并一举逮捕了他。听说罪犯被逮捕了,老张很高兴,让女儿给警察同志送横幅,没想到女儿回来却哭了。在老张的询问下,女儿解释了真相:小偷不是别人,是他的男朋友小李。
如何处罚盗窃
盗窃公私财产或者多次盗窃、家庭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产数额较大,起点为1000-3000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产数额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个人盗窃公私财产的数额特别大,起点为30万至50万元。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情况,参照上述金额,确定区域实施的金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