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大女婴体内有4根缝针
611个月大的小雨欣,江苏省淮安市王营镇果林社区,在该市妇幼保健院挨了几刀——医生在她体内发现了四种针状金属。
据了解,7月22日,小月22日知道孩子体内有针,29日去医院,中间没有报警,手术后在医院的劝说下仍不愿报警。无助之下,医院终于报了警。
虐待罪如何认定?
1、区分犯罪和非犯罪的界限取决于情节是否恶劣。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犯罪和非犯罪的主要标志。根据本条的规定,只有情节恶劣的虐待家庭成员才构成犯罪。虐待行为一般,情节较轻,如一、两次殴打、责骂,偶尔不吃饭、禁止等,不应作为虐待罪处罚。
虐待情节是否恶劣,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
(1)虐待持续时间。虐待时间的长短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对受害者的身心损害。虐待持续时间长,如几个月、几年,往往会对受害者的身心造成更严重的损害。相反,由于家庭琐事的愤怒,对家庭成员实施短期虐待,一般不会造成任何严重后果。
(2)虐待的次数。虽然虐待时间不长,但频繁的行为,也容易使受害者的身心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容易产生严重的后果。例如,有些丈夫在妻子生完孩子后一个月内殴打妻子10多次;有些孩子因为卧床不起的老人一次又一次,一个月20多次,等等。
(3)虐待的手段。在实践中,有些虐待是非常残忍的,例如,丈夫在冬天把妻子的衣服拿出来冷冻;丈夫用烙铁、烟头和其他热妻子的阴、乳房;孩子们不人道地殴打年迈的父母等等。使用这些残忍的手段,很容易导致受害者的残疾和死亡,应该受到不良情况的惩罚。至于打耳光、扭耳朵等虐待行为,不能认为手段残忍,一般不能认定为情节恶劣。
(4)虐待的后果是否严重。虐待一般会对受害者造成不同程度的精神和身体痛苦和损害,其中一些后果严重,如精神分裂症、妇科疾病或其他疾病;身体瘫痪、肢体残疾、虐待死亡、虐待自杀等。发生上述严重后果的,应当以恶劣的情况予以处理,
2、从犯罪的对象来区分犯罪和非犯罪的界限。虐待罪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犯罪。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有一定的亲属关系和支持关系,如夫妻、父子、兄弟姐妹等。虐待非家庭成员不构成虐待罪(但如果虐待直接给受害人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危害严重,构成其他犯罪,可以根据其他犯罪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