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装死示威城管
在武汉中山大道佳丽广场,一个小贩对城管执法不满,居然躺在门板上装死示威,身边十几个赤膊男子披麻戴孝,吸引了很多市民围观。没想到,死者躺了几个小时后,因为天气太热而复活逃跑了。装死向城管示威,故意抹黑城管是可耻的。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购物中心、公园、电影院、展览、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
1、罪体,行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行为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根据刑法规定,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客体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
2、犯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的。这里的故意是指知道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主观心理状态。
3、犯罪数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犯罪因素是严重的。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人数多或者时间长;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影响或者行为手段恶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