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言炸建委歌手获释
歌手吴红飞因在微博上说我想炸毁建设委员会而被拘留。昨天,他的律师陈建刚说,警方没有向朝阳区检察院申请逮捕吴红飞,所以他被拘留后的逮捕期已经到期,并要求立即采取强制措施改变吴红飞。记者昨晚致电朝阳公安局,后者表示不会回应。
变更强制措施的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可以先拘留现有犯罪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被拘留者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讯问。
当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并出具释放证明;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批。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延长1至4天。
对于逃犯、多次犯罪、合伙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审批时间可以延长至30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必须在逮捕后24小时内讯问经人民检察院批准的人。
当发现不应被逮捕时,必须立即释放并出具释放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和其他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