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周今年19岁。今年1月2日晚,他喝完酒回到出租屋。他睡不着。他想出去上网。他没有钱,不好意思向工人借钱,所以他想到了楼上。他试图用出租屋的钥匙打开楼上邻居的门。经过尝试,他真的打开了。
小周悄悄进屋,先把房间里的灯泡卸下来,然后在黑暗中在房间里寻找有价值的东西。这时,一个女孩独自睡在房间里,因为电热毯没有关上,她被热醒了。
发现小周后,她吓得哭了起来。虽然小周找到了15元,但听到女孩的哭声后,他觉得自己的心很软。他请她原谅自己,和她谈论家人、女朋友,甚至谈论生活和理想。
聊天时,他得知女孩叫小梅,所以他把小梅当作自己的朋友。他不仅要了她的大头贴纸,还主动把自己的QQ号留给了她,说以后交个朋友,经常联系。
不知不觉中,两个多小时过去了,小周打瞌睡准备离开。当他离开时,他没有忘记帮助小梅安装灯泡,并提醒小梅早点睡觉,忘记今晚的事情。
小周认为这样做可以得到对方的理解,成为朋友,所以第二天他像往常一样去上班,好像什么都没发生。结果,警察在下午找到了他。
原来小梅报了警,警察留下了小周QQ3月6日,梁平警方将此案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