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拉朋友加入金字塔销售组织,90年代后张实际上拘留了朋友3天。今天上午,房山法院通知一审判处张有期徒刑7个月。
拉朋友加入传销强行扣留朋友3天
张出生于1992年,小学毕业后没有上学。2011年,张从山西来到北京工作,很快就加入了传销组织。
20122007年7月,张打电话给家乡的朋友小齐,说他在北京找到了一份收入可观的工作,让小齐在北京工作。
听了这话,小齐立即来到北京,并根据张提供的地址来到房山区一个村庄的一所出租屋。出乎意料的是,张没有介绍小齐的工作,而是和陈等人一起教传销,想发展他加入传销组织。
小齐发现自己被骗了,想离开。张等人立即用言语威胁,拿走手机,防止小齐离开。三天后,小齐被公安机关救出,张等人被逮捕归案。
法院认定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给予处罚
在法庭上,张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说来北京找工作,没想到刚加入传销组织,深陷其中,竟然走上了犯罪之路。
法院认为,张非法剥夺公民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留罪,应当依法处罚。鉴于其良好的认罪态度,可以酌情给予较轻的处罚,然后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