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沅江市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的案件,陈某一审被判处两年监禁。
湖南男子多次盗窃车牌
据悉,被告陈某出生于1988年,小学文化,2010年1月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元江法院发现,陈的犯罪手法是先在市区所有停车场寻找目标,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撬开车牌,留下车牌打电话XXXXX陈某第一次盗窃车牌的车主不想多事,选择赎回车牌。
勒索车主拿钱赎罪被判刑
2012年5月,尝到甜头的陈某在元江市盗窃7次,偷了11块车牌,留下了一张电话号码的纸条,要求车主赎回车牌,然后被警方逮捕。
法院一审判决后,被告陈的行为构成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