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吸毒后去银行抢劫 销售员发现不对后报警
衡阳人孙,35岁,是个瘾君子。今年8月2日上午11点,他吸毒后兴奋不已,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于是拿了一个包,戴上手机,戴上墨镜,去附近的工商银行抢劫。
当天上午11点多,银行2号柜台的客户将2.5万元现金塞进柜台窗口,交给销售人员。这时,孙从一边挤了过来,把一个黑色的塑料袋塞进窗户里,先指钱,然后指塑料袋,没有声音。
销售员小何站在玻璃柜台内侧,以为孙想插队,就不理他。
孙看到销售人员没有反应,低头拿出手机打字,然后给小何看。小何看到手机上写着抢劫这个词,以为孙想无理取闹,就不耐烦了:你是抢劫还是赚钱?如果你赚钱,就排在后面。不要插队!
孙某别无选择,只能跑进销售人员进出业务的大门,销售人员看到情况不对,向银行主管报告。银行主管安排人控制孙,然后报警。警方后来从孙那里发现了几十克毒品。
检察官起诉孙 涉嫌非法持有毒品,而不是抢劫
经检方分析,拟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起诉孙某,未定孙某抢劫罪。
为什么孙的行为不是抢劫?检方表示,只有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的人才被视为抢劫。打抢劫,但不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根据销售人员的描述,孙在抢钱过程中没有进行语言威胁。这种行为对销售人员没有威胁,所以不是抢劫。
但也存在特例,例如在飞机上或者火车上拿出手机写上“打劫”二字给别人看,这形成了暴力的氛围,就算是抢劫。拿枪,拿刀,再把手机上的“抢劫”给别人看,也形成暴力的综合气氛,也可算是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