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岭山奋进木制品厂老板马某东因恶意拖欠员工资超过13万元后潜逃,被控拒绝支付劳动报酬。昨天,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拖欠工资逃逸案。本案是中国刑法规定拖欠工资以来东莞法院受理的首起此类案件。
管理不善欠薪逃跑
37岁的河南男子马某东,原来是东莞大岭山镇奋进木制品厂的经营者。截至2011年10月,马某东拖欠约27名员工两个半月的工资,共计130785元。
马弃厂潜逃后,奋进厂工作人员要求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大岭山分局处理。该局多次通知马处理不成功,并于同年12月31日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2012年5月13日,马因涉嫌拒绝支付劳动报酬被刑事拘留。
欠薪刑难逃法网
昨天,马某东在法庭上认罪,但表示没有收到劳动部门的通知,文化水平低,要求法院轻判。
马某东说,工厂每月10日支付工资。当他离开时,他拖欠了8月以来的工资,以及10月一个月的租金和水电费。马某东对检察机关指控他欠工人13万多元的工资提出异议。
离开大岭山后,马说,他回到了家乡,呆了一天就离开了。后来,他去了浙江工作,直到被抓住。在马潜逃期间,大岭山劳动监督部门多次试图通知马回来接受处理,包括打电话、寄信、在东莞日报上发布公告,但对方没有消息。随后,劳动监督部门将此案移交大岭山公安局。
面对检察机关提供的上述证据,马说,离开工厂后,他没有收到相关通知,更不用说公安机关参与调查他的拖欠工资逃跑案件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了。他说:如果我知道,我肯定会回来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