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侵犯的客体,是部队的管理秩序。
第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行为。
第三,本罪的主体是处于领导地位的军职人员。
第四,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但仍然滥用职权,致使部属进行违反其职责的活动。
处罚及规定:
根据刑法第427条规定,对本罪的处罚分以下两个档次:
一是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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