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的构成:
第一,侵犯的客体,是我军的作战利益。
第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瞒、谎报军情并且给作战造成了危害的行为。
第三,犯罪主体主要是负有报告军情任务的军内侦察员、通信员、机要员等,也可以是参战的其他军职人员。
第四,主观方面是故意。至于犯罪的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刑罚:
根据刑法第422条规定,对犯本罪的处罚分以下两个档次:
一是对犯本罪情节一般的,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是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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