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的定义
由于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其他组织之间提起的诉讼。或者,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总和。
诉讼参与者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检查人等。
二、结案的定义
结案是指对案件作出判决或最终处理,使其结束。
[1]日期是指确定发生某事的日期或时期。
[2]结案时间是指对案件进行最终处理的时间。民事执行案件的结案包括结案时间和结案方式。法律规定,执行案件的期限为六个月,经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即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最迟必须在九个月内结案。法律规定了执行案件的结案期限,对结案时间没有具体规定。民事执行案件的结案时间应当以法院的最终处理结束时间为准。
三、民事诉讼执行结案期限简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暂停和中断,适用法律关于暂停和中断诉讼时效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限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注:起点是从判决文件生效后开始,即一审民事判决文件需要15天的上诉期,二审自交付之日起生效。申请执行后,从法律规定来看,有期限,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107条:人民法院执行有效法律文件,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但在暂停执行期间应当扣除。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经法院院长批准。 也就是说,如果执行中不需要暂停,法院应在6个月内结束;但经法院院长批准,也可以延长。
民事诉讼结案的期限不是一个准确的时间。根据不同的民事案件,结案时间是不同的。然而,根据上述内容,我们可以了解民事诉讼的一般时间,需要对具体案件进行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