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除人身伤害外,还会造成财产损失。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受害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受理后将与刑事审判一起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申请应在一定期限内,那么什么时候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呢?让我们跟随小边来理解它。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何时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第一审判决公告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公告前未提起的,不得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民事诉讼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单独提起。
在调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并支付,受害人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有哪些?
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民事诉状,明确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件的详细情况和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如果真的很难写一份投诉,你可以口头起诉。法官应详细询问原告的口头诉讼请求,并制作记录,然后向原告宣读;原告确认准确后,应当签字或者盖章。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的附带民事诉讼,都应当说明受害人和被告的姓名、年龄、地址、指控的犯罪、犯罪行为的损失程度和具体的诉讼请求。人民检察院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必须在起诉书上注明,不得口头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
3、要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依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说到这里,我们必须对什么时候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一定的了解。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法院立案后作出一审判决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否则,如果过期,只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应当是书面的。只有当提交书面诉讼有困难时,才能口头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