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公益诉讼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司法解释明确,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公益诉讼,更合理、更明确地定义了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身份;同时,增加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新型公益诉讼,明确规定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刑事案件中被告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检察机关可以共同提起附带诉讼,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节约司法资源。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怎么提起
二、二。公益诉讼的法律特征
应该说,现代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公益诉讼制度已相当地完善和成熟,然而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目前却还没有存在这种制度,随着司法制度的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势必会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接受。比较发达的美、日、英等国相关立法,可以看出,相对于私益诉讼,公益诉讼有其明显的特征:
1、公益诉讼的原告是不具体的人。一般只指无利害关系的人,但古罗马法也包括有利害关系的人。如果原告是多人,裁判法官可以选择合适的人作为原告。
2、起诉原告的出发点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而不是个人利益。
3、公益诉讼涉及的案件范围很广,可以是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刑事犯罪活动。
4、公益诉讼的地位体现在补充和协助国家机关执法能力不足,而不是取代国家机关开展执法活动。
5、胜诉后,原告往往会得到一定的物质奖励。
一般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影响较大,对人民生活有基本影响。对于此类案件,检察院需要对嫌疑人提起刑事诉讼,并对其民事责任进行一定的追究。这类案件一般涉及很大的社会影响,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嫌疑人进行相关判决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