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资金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吗?
挪用资金罪是侵犯财产权的刑事犯罪,受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受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必要时,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二、挪用资金罪如何处罚?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者借给他人,数额较大,三个月以上未偿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或者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或者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的具体犯罪事实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特别是对具体犯罪事实,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后判决,民事经济损失也应当按照法律程序处罚,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