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公益诉讼存在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因此,企业食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分开的。一是刑事诉讼,二是民事公益诉讼。
我国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起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诉讼活动可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其中,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侦查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按照法律程序解决被起诉人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根据适用诉讼法的性质或被诉人(对象)的不同划分。根据诉讼法的理论,如果利益受到损害,受害者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司法救济。根据诉讼体,公益诉讼可分为检察机关、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企业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刑事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的附加。
二、二。食品企业刑事诉讼备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起诉标准的规定
第二十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混合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知道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应当提起诉讼。
使用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和其他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或者含有这些药物的饲料饲养供人们食用的动物,或者销售明知使用这些药物或含有这些药物的饲料饲养的动物,应当立案起诉。
知道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盐酸克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或者含有该药物的饲料饲养的动物,并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务或者销售其产品的,应当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企业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实际上是两种指控。一是刑事犯罪,即检察院依法对食品企业的违法行为提起公诉。二是民事公益诉讼,是指检察院最高机关对食品企业侵害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