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关于附带民事赔偿范围的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受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判决附带民事诉讼时,被告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和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赔偿金额。
犯罪行为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等合理的治疗康复费用,以及因失业而减少的收入。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设备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用。
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法律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 受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权或者财产被犯罪分子破坏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犯罪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
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等合理的治疗康复费用,以及因失业而减少的收入。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设备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用。
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和金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活动在我国是允许的伤人员,可以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当事人可以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可以独立协商确定赔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