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范围和标准为:
1、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用:根据实际费用,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伤的必要性,不包括整形手术和康复治疗造成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用:指根据医疗需要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仅限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
(4)交通费用:限于必要和实际开支。
(5)住院伙食补贴:按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食品补贴标准计算。
(6)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7)丧葬费用: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按六个月总额计算。
2、财产损害赔偿: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犯罪行为受损的财产损失。
(二)犯罪行为损害财产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受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国家财产、集体财产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