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事举证期限是什么?
举证期限一般为15天。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的,必须在证据期限内提出,否则人民法院可能不予受理。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之日起计算。确定证据期限有两种情况:当事人协商和法院指定。当事人协商确定证据期限的,应当经人民法院批准。
二、二。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1、公安机关不能追回的赃物不属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的赔偿范围。公安机关进行追赃是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采取的强制措施,是通过追赃挽回损失,在侦查阶段不能及时追回的,在进入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继续追赃。因此,追赃可以由强制措施转为人民法院判决的方式进行处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就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被害人的财物被盗、被抢劫,被诈骗、被抢夺,就到法院递交附带民事诉讼状,要求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被侵犯的财物。法院就应当知当事人,可以申请追赃,并告知其无法追赃的请求风险。
2、受害人的损失是一种直接的经济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第二条,受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犯罪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和不可避免的损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不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受害人不得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实际经济损失是指公民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如受伤的医疗费用、工作损失、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评估费用等。
3、直接损失只包括两种,即人身伤害造成的物质损失和财产损害造成的物质损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必须限于公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造成的物质损失。
举证也比较讲究,要求举证人对所有举证进行排序,然后在每个证据上注明自己的签名,并明确具体的时间限制。人民法院只要在法定举证期限内举证,就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