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在新闻中,我们经常知道,如果囚犯被判处死刑,就有执行机关和单位。这个机关和单位是什么?执行死刑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下面将详细分析。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希望以下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被判处缓刑两年的罪犯,在缓刑期间无故意犯罪的,应当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故意犯罪,核实属实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应当发布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执行死刑的命令。
人民法院在交付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人进行现场监督。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拘留场所执行,并以枪支、注射等方式执行。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得公开。指挥执行的法官应当核实罪犯的身体,询问是否有遗言或者信件,然后交给执行人执行死刑。执行前发现错误的,暂停执行,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死刑,并通知罪犯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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