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不需要公告吗?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实践中一般不需要公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与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有关,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性质,是不同于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新案件类型;同时,在司法实践中,检察院发现民事公益诉讼可以在一个月后执行30天执行30天,可能导致审查起诉期间的延长,违反了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的立法目的。
在检察民事公益诉讼中,检察院可以在没有法律机关和有关组织起诉的情况下提起诉讼。其法律地位是民事保护公益的最后防线,不同于其他法律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类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解决了刑事案件中如何处理侵犯公益行为的问题,是对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法律地位的补充。因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一种相对独立的案件类型。
二、民事诉讼公告期限多长?
民事诉讼的公告期限为60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的,应当送达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天后,视为送达。公告应当在案件档案中注明原因和过程。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是多长?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拘留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第二审刑事公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可以延长两个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未被拘留的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为20天。
刑事案件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期限为3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以下期限不计入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被告人精神病鉴定期间;法院决定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起延期审理;检察官发现案件需要补充调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检察院应当查阅案件卷7天以上;法院决定在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证人出庭、取得新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调查之日起一个月内延期审理。
虽然《程序法》没有明确提到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不需要公告,但这类案件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一直是这样做的。但是,目前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刑事案件很少,大部分附带民事诉讼都是受害者自己提起的。同时,有关规定需要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