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担心,如果13种犯罪的死刑被取消,是否会削弱刑法的威慑力,导致犯罪的急剧增加。
取消死刑的指控基本上是备而少用的,或者基本上不使用的指控,取消不会对犯罪率产生太大影响。同时,取消13种死刑具有深远意义,有利于改善我国现行死刑的立法现状和模式,13种犯罪均为经济、非暴力犯罪,降低了非暴力死刑在整个死刑中的比例;支持限制死刑的司法改革;第三,促进死刑观念的改变;第四,符合国际限制减少死刑的趋势。
自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初次审议以来,关于是否废除贪污贿赂死刑的话题,一直为社会所热议。虽然这次修正案并未涉及贪污受贿罪的死刑问题,但是对于民众都比较关心的“贪官免死”,法学家赵秉志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从长远来看,腐败和贿赂的死刑应该被取消,因为它也是非暴力、经济和财产犯罪。暴力犯罪最终将被取消死刑,因此必须取消腐败和贿赂,但这两种犯罪及其处罚涉及整体反腐败,影响相对较大,因此应特别小心,应在非暴力犯罪废除死刑的最后阶段考虑。
赵秉志认为,中国最终将废除所有犯罪的死刑,但要分阶段实现,“首先废除非暴力犯罪和经济犯罪的死刑,然后废除非致命暴力犯罪的死刑,最后是致命暴力犯罪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