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法律对有期徒刑的规定。有期徒刑,这个词主要用于中国。在香港和一些西方国家或地区,也被称为有期监禁,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刑罚方法。有期徒刑的刑期范围很大,不同国家或地区对这种刑罚的执行情况也有所不同。澳门禁止无期徒刑,所以其他地方的有期徒刑是当地的监禁。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期徒刑可以超过15年,但不得超过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有期徒刑是一种主要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总则对有期徒刑的重要规定有: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有有劳动能力的,应当参加教育和改造。第四十七条:自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日”,人民法院院长发出执行通知书,连同判决书复印件和未成年犯,送达至少年犯管教所执行之日。)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见第七十八条),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或者赦免后五年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除外。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外,还应当酌情决定总和刑期以下、数刑期以上的刑期,但最高管制不得超过三年,拘役不得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不得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不得超过十五年。如果规定不到几年,则没有指出下限,则下限为6个月。在香港,所有罪行都将在立法时设定监禁上限。非法雇用不合法雇用的,最高刑罚为三年监禁。但是,也有一些罪行没有设定其监禁上限,如根据香港法律第212章的规定,第二条“谋杀”,指出“任何人都被裁定犯谋\杀人必须终身监禁”。由于澳门刑法第三十九条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期徒刑,因为《澳门刑法典》第三十九条规定不得设定死刑、永久性、无限期或者期间不确定的剥夺自由的刑罚或者保安处分。《澳门刑法典》第四十一条规定:第一,监禁期限一般为一个月,最高为二十五年。第二,在例外情况下,法律规定的最高监禁期限为30年。第三,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过上述款项所指的最高限额。根据《台湾刑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有期徒刑是一种主要刑罚,期限为2月以上15年以下,但有加减时,必须减至2月未满或20年。第三十五条,有期徒刑比死刑和无期徒刑轻,比拘役和罚款重。在第五十一条数罪并罚的方法中,宣布大多数有期徒刑的人应当在各种刑期中最长的刑期和合并的刑期以下设定刑期,但不得超过二十年。西方国家在西方国家,有期监禁时间没有上下限,各种刑罚可以累积。例如,如果一个人的两种犯罪行为在西方被判处5年和6年,他将被判处11年的刑期,而中国将采取6年以上和11年以下的判决。西方的法律实际上会导致伪装的无期徒刑。
刑事律师:各国法律中有期徒刑的规定
2020-03-10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浏览: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