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缓刑两年、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在监狱内执行刑罚。以下由北京刑事律师网编辑介绍的详细监狱制度。
一、监狱工作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条规定:“监狱将惩罚与改造、教育与劳动相结合,将罪犯改造为守法公民。”
监狱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教育改造罪犯等活动,受法律保护。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监狱处罚活动是否合法。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监狱工作。
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辩护、上诉、起诉、举报等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督纪律,服从管理、教育和劳动。
二、监狱及其组织人员的设置
监狱的设置主要包括两种:
(1)监狱。是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缓刑两年的场所。监狱可以分为男性和女性监狱,女性监狱应由女性监狱人民警察直接管理。根据罪犯的犯罪性质和刑期,监狱也可分为重罪和轻罪。
(2)未成年犯管教所。是关押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缓期死刑两年的未成年犯的场所。由于关押的对象主要是18岁以下的罪犯,未成年犯管教所也可以称为未成年犯监狱或青少年监狱。中国一直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也是如此。未成年犯管教所采用适合其关押对象的管教原则和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监狱的设立、撤销、迁移,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这有助于根据历史、经济和自然条件的综合考虑,使监狱的设置和布局合理。每个监狱都有一名监狱长和几名副监狱长,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和其他监狱管理人员。除行政机构和生产经营机构外,工作机构还设立监狱管理机构、生活卫生、教育等机构。
监狱管理人员为人民警察,明确了监狱管理人员的法律地位。监狱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种警察,具有与公安、交通警察相同的法律地位。[page]
三、监狱执行的刑罚
收监
监狱对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剩余刑期一年以上的罪犯处罚。监狱对交付处罚的罪犯进行了体检。
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可以暂时不予监禁。暂时不予监禁的罪犯,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暂时监禁。暂时监禁有社会危险的,予以监禁。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处以刑罚。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情形消失后,原判刑期未完成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监狱收监。
上诉、起诉和举报
罪犯不接受有效判决的,可以提出上诉。监狱在执行刑罚过程中,根据罪犯的上诉,认为判决可能错误的,应当提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监狱处理意见之日起六个月内通知监狱。
监外执行
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监狱服刑的罪犯,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监外执行条件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监狱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临时执行监狱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
减刑、假释
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根据监狱考核结果减刑或者假释。减刑或者假释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由人民法院审查裁定。
释放、安置
罪犯服刑期满后,监狱应当按时释放并出具释放证明。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应当凭释放证明办理户籍登记。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帮助释放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确定赡养人、赡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救济。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page]
四、监狱管理
分押分管
监狱对成年男性犯罪、女性犯罪和未成年犯罪进行分别拘留和管理,照顾未成年犯罪和女性犯罪的生理和心理特征。监狱根据犯罪类型、刑罚类型、刑期、改造表现等情况,对犯罪分别进行拘留,并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管理。女性罪犯由女性人民警察直接管理。
通信、会见
罪犯可以在服刑期间与他人沟通,但信件应当由监狱检查。监狱发现妨碍犯罪分子改造的信件,可以扣留。犯罪分子写给监狱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予检查。在监狱服刑期间,罪犯可以按照规定会见亲属和监护人。
警戒
监狱根据监管需要设立警戒设施。监狱或者管理人员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戒指或者武器。
教育改造罪犯
教育改造罪犯,实行教育、分类教育、合理说服人的原则,采用集体教育与个人教育、监狱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监狱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
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
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处罚。对未成年犯的处罚应当以教育改造为主。未成年犯的劳动应当符合未成年人的特点,注重学习文化和生产技能。监狱应当配合国家、社会、学校等教育机构,为未成年犯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必要条件。
监狱财政体制
监狱警察资金、罪犯改造资金、罪犯生活资金、监狱设施资金等专项资金纳入国家预算。国家为罪犯提供劳动所需的生产设施和生产资金。监狱依法使用的土地、矿产资源、其他自然资源和监狱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或者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