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强了保护囚犯人格尊严的权力 有地方明确禁止入狱“抱头蹲地”
中国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司法人权研究办公室主任冯建仓日在第四届北京人权论坛上表示,近年来,中国在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和监狱囚犯的人格尊严方面取得了进展,包括逐步推进注射死刑,不再明确禁止监狱囚犯同性恋和染发,无需入狱“抱头蹲地”等。
“监狱是改造囚犯的地方,也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需要体现出独特的威严,”冯建仓说,“但如果监狱机关忽视了对囚犯的人格尊严和人权的尊重,也是不可取的。”
冯建仓说,即使是即将执行死刑的罪犯也应该注意保护他们的人格尊严。死刑犯可以安排在执行死刑前与近亲会面;在死刑执行方式方面,枪决死刑执行方式也可以保留,这不仅有利于减轻痛苦,而且使被执行人在保护人格尊严的氛围中死亡,从而保护他们的人权。
冯建仓表示,近年来,监狱管理也出台了许多新措施,如新发布的《监狱囚犯行为准则》删除了禁止同性恋和女性染发剂“不准”“不得”等用语和规定,“从表面上看,它似乎是一个小细节,但实际上它包含了尊重人权的意义。每一个权力机关都能充分尊重公民在每一个细节上应有的权利。”
他说,虽然监狱严格禁止强奸,但囚犯的同性取向不受外化干预,不歧视囚犯的性取向也是保护人权的一个方面。他说,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这样处理这个问题,不干涉精神,但囚犯的行为自由应该受到限制。
冯建仓还表示,在过去,当囚犯入狱搜查时,一些监狱要求每个囚犯蹲在地上,以反映监狱的威严,确保监督的安全,这实际上增加了他们对监狱警察和刑事改革的恐惧。监狱管理整改后,北京监狱为新被拘留的囚犯分发了小凳子,改变了过去“抱头蹲地”管理模式体现了监狱的文明和人道主义。
冯建仓说,保障服刑人员人权,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要树立尊重服刑人员人格的理念,要避免对服刑人员的“非人格化心理”,比如检察官习惯用“没有人性”“发泄兽欲”说服法官犯罪嫌疑人是有罪的;在法院判决中,类似于犯罪人的非人格化词语也很常见。
他说,全国30多万监狱工作人员的人权培训正在逐步开展,20多万字的人权知识监狱人民警察读物将于今年10月出版,预计将成为监狱系统培训人员人权知识的教科书。
“既要完成打击和控制犯罪的国家责任,又要避免对进入矫正场所的囚犯的非人格化,这是一个长期的挑战,”冯建仓说:“长期培养监狱工作人员的人格意识。”
中国1997年修订的刑法明确规定,任何人的犯罪在适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不允许任何人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同时,中国宪法、监狱法、刑事诉讼法、人民警察法、国家赔偿法等一系列法律从不同角度规定了监狱囚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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