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执行死刑是针对非常糟糕的犯罪,同时立即执行死刑也要小心,我们应该知道法院立即执行死刑也会有相应的程序,程序不简单,因此,我们必须想知道,关于立即判处死刑的程序是什么??接下来,北京刑事律师网编辑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立即判处死刑的程序有哪些?
(一)立即执行死刑的判决应当遵循以下程序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发布死刑执行令。
2、原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的死刑执行命令后7日内交付执行。
3.死刑以枪决或注射的方式执行。
死刑可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执行。
5、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六、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得公示。
7.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死刑。
8、死刑后,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二)监督死刑执行
交付死刑前,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人进行现场监督。
二、死刑与死缓的区别
死刑(实际上是指死刑立即执行)有四个区别:
1.适用前提不同
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不予拘留,而是由公安机关、单位或者基层组织进行调查;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必须被拘留并进行劳动改造。
3.测试期限不同
缓刑的考试期限必须根据判决类型和刑期确定,判决类型和刑期之间的差异决定了不同的法试期限;缓刑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
缓刑的法律后果分别是:原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前后刑罚按照多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者监督执行原刑罚。
缓期执行死刑的后果是:在缓期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者减刑或者执行死刑,也可以因违反法律条件而执行死刑。
三、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是什么?
死刑是最严厉、最不可逆转的惩罚方式,死刑的执行应更加谨慎。死刑在司法实践中也很谨慎,但有些死刑是立即执行的。
(1)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高级人民法院审查。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交审判或者发回审判。
(2)在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中,被告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议。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死刑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经第二审程序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同时为批准程序,立即具有法律效力,无需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4)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批准的死刑案件,判处缓刑两年的罪犯。在缓刑期间,故意犯罪,核实属实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以上是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立即判处死刑的程序是什么?内容。可以看出,立即判处死刑有一定的程序性,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在交付死刑前派人进行现场监督。如有其他问题,请向北京刑事律师网网站发布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