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2003年3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并于次年元旦实施。细心的人发现,《法》第212条关于死刑执行有一些细微变化。本条款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死刑的方式执行,行刑地点可在刑场或指定的拘留地点执行。
似乎没有多少人对这一条款的变化感到兴奋,因为在这项法律生效后的几年里,枪决作为死刑执行的唯一途径的地位似乎没有受到挑战或动摇。当然,死刑的执行方式比以前文明多了,没有五花八门,也没有在街上行。然而,注射死刑仍然只停留在法律规定的形式上,静静地等待。
注射死刑的优点
与枪决相比,注射死刑有很多优点:枪决要设立专门的刑场。在行刑过程中,死刑犯必须从拘留中心提出,并在法院判决后押送到刑场执行。他们在路上很长时间,经过很多地方。出于安全考虑,他们往往兴师动众,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此外,行刑过程血腥,给罪犯和参与行刑的人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作者在中级法院的几位朋友承认,当他们在行刑期间看到肉时,他们会恶心。
注射死刑的执行相对简单,可以在拘留场所执行。四种注射剂由不同的刑法警察注射到死刑犯的静脉中,因为只有一种是致死药物,一种是辅助药物,另一种是生理盐水。囚犯感觉就像生病时注射一样,对囚犯来说,没有血,不能确认谁注射致死药物,杀人引起的厌恶感很小。
注射死刑,小规模尝试已经进行
在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中纳入注射死刑两年后,在一位前瞻性法院院长的指挥下,云南昆明中级人民法院与医科大学联合进行了一项研究,并在动物活体实验中取得了成功。
第一次注射死刑是在一名50多岁的女死囚身上进行的,她因通奸和毒害丈夫而被判处死刑。从注射到确认罪犯死亡只需几分钟。根据法医的观察,死者在行刑过程中没有明显的疼痛表现,死后尸体也没有异常,比如睡着了。
新世纪初,中国在注射死刑方面取得了进展。最高法院指定北京、成都等中级人民法院为注射死刑试点法院。5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对8名死刑犯实施了注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成功实施了注射死刑。
世界法医学者认为,注射死刑是迄今为止最文明的死刑方式,世界上只有两个国家,一个是中国,另一个是美国。
只是行刑方式的变化吗?
到目前为止,世界刑法中仍有126个国家死刑。执行死刑的方法有很多种。目前主要有绞刑、石刑(用石头砸死)、电刑、斩首、毒气、枪决、注射死刑等。其中,枪决和绞刑是最重要的行刑方式,86个国家采用枪决,77个国家采用绞刑。
一个多世纪以来,法学界对死刑的存废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论。许多国家废除了死刑,但一些国家在废除了死刑一段时间后恢复了死刑。然而,死刑执行模式向更人道、更无痛苦的方向发展是不可避免的。
然而,中国人民有一些不同的观点。在一次闲聊中,一位老人愤怒地说:这些被判处死刑的罪犯要么杀人,要么放火。他们都是无辜的,善待他们,要么对受害者及其家属不公平。
有这种想法的人并不孤单。在我的随机调查中,大多数老年人反对注射死刑,而大多数年轻人并不重要。同意者认为:死刑是极端的,为什么要改变扔人的方式呢?
事实上,根据犯罪心理学罪心理学的研究报告,死刑对恶性案件的发生并没有太大的遏制作用,因为绝大多数犯罪分子不考虑是否有死刑,不可能仅仅依靠刑罚,特别是像死刑这样剥夺生命的重刑来解决犯罪问题。
同样,设计死刑的实施方法也不能达到威慑犯罪的目的,因为只有反对人民的法律才会对威胁人民提出建议,比如封建法律。
在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死刑被设计得奇怪、残忍、可怕,甚至非常精致。例如,如何切割,通常被称为切割,如何切割,一天切割几把刀,几天切割,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囚犯提前死亡,那就是刽子手学习不好。
封建统治者死亡的恐怖和痛苦是为了吓唬人民,因为这种行刑主要是针对"谋反"或"谋大逆"在抵制封建秩序的罪行中。但实践证明,惩罚严厉的朝代往往很快被淹没在农民起义的浪潮中。
注射死刑,下一步该怎么走?
作为继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二个实施注射死刑的国家,中国对死刑执行的尝试也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我们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我们也面临着许多实际问题。
首先,注射死刑面临着一个标准化的问题,比如使用什么药物,如何设置行刑室。但最重要的问题是:在枪支死刑和注射死刑的阶段,我们如何确认谁应该使用枪支,谁应该使用注射行刑?
目前,什么样的行刑方式主要由法院决定,罪犯无权选择。一种观点是,在下一阶段,注射死刑可以针对一些老年、主观恶性较小的死刑犯或女性罪犯;另一种观点是,注射死刑的实施可以与罪犯的器官捐赠相结合。如果罪犯表示愿意捐赠某些器官赎罪,可以作为鼓励使用注射死刑。这样可以缓解当前医学界器官移植的不足,每天都有等待的人因等不及而死亡的问题,也可以弥补受伤的善良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