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精神病人无法识别或控制自己的行为时,他们会造成伤害。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如何量刑间歇性精神病犯罪呢?让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带给你间歇性精神病犯罪如何量刑?让我们来看看相关内容。
一、间歇性精神病是什么?
精神疾病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疾病。精神疾病有很多种。让我们来介绍一下间歇性精神疾病的症状。癫痫、躁狂抑郁、歇斯底里等几种精神疾病可能会出现间歇性发作。当它们不发生时,它们就像普通人一样。即使是一些间歇性精神疾病,在长期发作后仍可能出现在间歇性。一些精神障碍,如癫痫性格变化、癫痫智能障碍等,也可能出现识别或控制能力明显减弱的危害行为,应评定为限制责任能力。因此,不能认为间歇性精神患者在精神疾病发作前实施的任何犯罪都属于精神正常时的犯罪,从而承担刑事责任或完全的刑事责任。首先,特征性精神症状、思维松弛(思维松散)、破裂性思维、逻辑倒错性思维、思维中断、思维出现(强制性思维)、思维内容差、病理性思维。第二,妄想、妄想、情感不协调或不恰当的情感障碍(幻觉)、情感不恰当的幻觉、情感不恰当的幻觉、情感不协调或不恰当的症状)。第三,以及情感不恰当的幻觉、情感不系统性的幻觉、幻觉、幻觉、幻觉、幻觉、幻觉、幻觉的幻觉的幻觉。语言幻听、评论、命令幻听、其他精神自动症、主要症状和紧张综合征等。间歇性精神病人是指一个人的精神,而不是一直处于混乱状态,而是完全失去识别或控制自己的行为和能力的精神病人。这种精神病人的特点是:精神有时正常,有时异常,在正常情况下,头脑清醒,有识别或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在疾病中,失去识别是非,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即精神病处于间歇性发作状态。
二、如何识别间歇性精神病犯罪?
根据行为人的精神状况,判断行为人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应当按照以下两个标准进行。
(1)医疗标准。也就是说,从医学角度来看,实施刑法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的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并处于发病期,而不是完全缓解或间歇期。
(2)心理学标准。即从心理学的角度看,行为人是否因患有精神病而导致其在实施刑法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时,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
三、间歇性精神病犯罪如何量刑?
中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不能识别或者控制其行为,经法定程序确定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格照顾和治疗;必要时由政府强制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未完全丧失识别或者控制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虽然刑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没有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犯罪是否正常,但在司法实践中,为了避免间歇性精神病人不应承担刑事责任,或者只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间歇性精神病人承担完全刑事责任的不良后果,应当依照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律程序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行为人被认定为无刑事责任人的,依照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规定承担刑事责任;被认定为限制刑事责任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处罚;被认定为完全刑事责任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承担完全刑事责任,不仅因精神疾病而从宽处罚。刑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包括刑法学者和司法精神病学者在内的许多学者认为这是多余的,应当删除。
但是,我们认为,根据犯罪时责任能力和行为同在的原则,只有犯罪人在犯罪时因精神疾病而丧失识别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才不应承担刑事责任。换句话说,行为人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因为他患有精神疾病,无论是持续发作还是间歇发作。
因此,刑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价值在于明确这一含义,旨在避免在发现行为人患有某种精神疾病时宣告其无刑事责任或者减轻刑事责任的错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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