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是我国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拘役、管制、有期、无期是我国刑法中自由刑的法律分类。对许多人来说,他们可能只知道有期和无期,而另一些人则愿意知道这些。无期徒刑什么时候开始计算?那呢?接下来,北京刑事律师网的小编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无期徒刑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及其相关问题。
1一,无期徒刑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无期徒刑是有期徒刑与死刑之间的严厉处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一种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前的拘留日期不得抵消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拘留日期不得抵消刑期。
在实际执行中,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将被剥夺终身政治权利。一般来说,自判决之日起两年内将被减刑,根据具体表现可以减刑13--20年度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5年。在以后的服刑过程中,他将根据自己的改造表现减刑,但根据刑法的规定,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0年。在实际执行中,无期徒刑的罪犯通常必须服刑12--14年。无期徒刑意味着无期徒刑,但如果中国囚犯一般表现良好,无期徒刑将被减刑,成为有期徒刑。考虑到我国有期徒刑最长刑期为20年,数罪并罚可达25年,我国无期徒刑往往为25年。
二、无期徒刑转有期徒刑的条件
无期徒刑是有期徒刑与死刑之间的严厉处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强制劳动转型的一种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前的拘留日期不得抵消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拘留日期不得抵消刑期。在什么情况下,无期徒刑可以转为有期徒刑:
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下列期限: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十三年;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限制减刑的,不得少于二十五年,不得少于二十五年。
无期徒刑的法律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拘留罪犯。这反映了无期徒刑作为刑罚的惩罚。剥夺罪犯的终身自由。终身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是无期徒刑最突出的特征。内容表现为对罪犯的强制劳动转变,反映了无期徒刑纠正和教育罪犯,成为社会新人的积极作用。
三、减刑情况
减刑是指根据刑罚执行过程中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适当减少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原判刑罚的制度。《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3)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4)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拯救自己;(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方面表现突出;(6)对国家和社会做出其他重大贡献。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刑期的一半;无期徒刑不得少于十年。”
第八十条本法规定:“从裁定减刑之日起,将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由此可见,判决前羁押的期限和无期徒刑已执行的刑期不计入减刑后有期徒刑的刑期。你的朋友在判决前拘留的两年不能抵消减刑后的有期徒刑。
以上是关于的无期徒刑什么时候开始计算?以及相关问题,无期徒刑是有期徒刑与死刑之间的严厉处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强迫劳动转型的一种刑罚方式。我希望这些信息和步骤足够清楚。如果您对此仍有疑问,建议您咨询相关律师事务所,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你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