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刑罚的方式有很多,其中最常见的就是拘役。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有不同的拘役期限。他们中的许多人不知道从哪里开始有期徒刑。现在让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您带来有期徒刑期限何时起计算让我们来看看相关内容。
一、有期徒刑期限何时起计算
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抵消刑期一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有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改造。在服刑期间,真诚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
二、如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有期徒刑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有劳动能力的,应当参加劳动、教育、改造。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抵消一日。
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犯罪极其严重的罪犯。对应当判处死刑的罪犯,不必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并宣布缓期两年。
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外,死刑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缓期执行死刑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批准。
第四十九条不满十八岁的人和审判期间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犯罪,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第五十一条缓期执行死刑的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自缓期执行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二条罚款金额根据犯罪情节确定。
三、有期徒刑特征
与其他刑罚方法相比,有期徒刑具有以下特点:
1.它在一定时间内拘留罪犯,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
2.有期徒刑范围大,适用范围广。有期徒刑的上限与无期徒刑相连,下限与拘役相连,中间跨度大,可分性大。它不仅可以作为严重的刑罚,也可以作为中,也可以作为危害中等刑罚的犯罪行为;也可以作为轻刑,适用于危害较小的犯罪行为。因此,有期徒刑是我国刑罚制度中应用最广泛的刑罚方法之一。在刑法分则中,凡规定法定刑的,均规定有期徒刑。
3、罪犯应当强制接受教育和劳动转型。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劳动能力的,应当参加劳动、教育、转型。这种劳动是强制性的,反映了我国对罪犯的劳动和教育转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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