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就有杀人偿命。多年来,这似乎是中国人生的一个概念,但当世界开始讨论死刑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时,中国人民不再保持沉默……
我们面临死刑,因为在现代化的社会中,死刑影响着中国人民的敏感神经;我们面临死刑,因为人类的理性正在逐渐催生减少犯罪的希望,我们面临死刑,但也因为当我们讨论它的无效时,我们也打开了尊重生命的大门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最近透露,中国将从长远来看废除死刑。这再次引起了人们对这一重大问题的关注和争论。然而,中国面临的主要问题可能是如何防止滥用死刑
两年前的冬天给李舒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表哥的死对他的家人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当时家里的气氛很压抑,但大家都不是很难过”,李舒回忆说,他的表弟李磊(化名)于2001年在家乡金华因强奸、抢劫、杀人等罪名被判处死刑。“当时表哥经常给家里惹麻烦,家里人经常过着恐惧的生活,出门都抬不起头。自从表哥被判死刑以来,现在每个人的生活都轻松多了,但他的死给家人留下了永恒的痛苦”。
李舒的矛盾心态可能是死刑赋予人民的现实意义。然而,在未来的某一天,它可能会被废除。
死刑存废:平民与专家对立
据德国之声报道,中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上周在德国首都柏林举行的德中第四次法制国家对话中透露,中国将从长远来看废除死刑。德国联邦议院人权委员会主席克里斯塔·尼克尔斯对此表示欢迎,并呼吁中国政府从现在开始限制和减少死刑数量。
当记者于11月17日致电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时,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曹主任在德国的讲话更多的是一种态度,中国短期内废除死刑是不现实的。这件事在内部并不是大家都很关心的话题。”
然而,死刑是人们关注的话题。人们担心,没有死刑,我们用什么来威慑那些罪犯?
“如果没有死刑,那些贪官不是更无忧无虑,那些杀人、抢劫,现在社会犯罪很多,所以,人们没有安全感”,上海某报社的一位女记者对此表示担忧。
今年1月的新浪网,一篇关于死刑存废的帖子连续一周占据“热点评论”排名第一,当时约有75.8%的人主张坚决保留死刑,只有约定13.6%支持废除死刑。不仅在中国大陆,已经决定废除死刑的台湾省高达71.1%的人不赞成废除死刑。1981年,当法国在参议院辩论废除死刑时,社会上高达62%的人反对废除死刑。
“威慑作用”,专家们经常质疑最常提到的死刑词。许多专家说,死刑对犯罪没有很大的威慑作用。根据记者目前的情况,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致的说法。
在1988年和1996年组织的两次关于死刑与杀人的关系调查中,联合国得出结论,没有证据支持死刑比终身监禁更具威慑力。此外,一些废除死刑的国家的经验表明,废除死刑不会导致犯罪率的上升。例如,在加拿大,在1975年,也就是废除死刑的第一年,谋杀的比例是每10万人3.09但到了1980年,它就下降了2.41人,1999年,即废除死刑后的第23年,下降到1.76人,比1975年低43%。
2001年埃莫里大学三位专家公布的研究结果得出了不同的结论。通过分析美国过去25年处死717人的案件,他们发现每处死1名杀人犯平均可以让18人消除杀人的想法!死刑越快,威慑力就越大。
目前,法学界似乎对中国最终废除死刑没有太大争议。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何时废除死刑、如何逐步废除死刑以及谁废除死刑。
死刑中的人道主义
人道主义还是杀人偿命?这是个问题。
在欧洲议会看来,死刑是一种彻头彻尾的酷刑,所以所有申请加入欧盟的国家都必须废除死刑。在中国普通公民心中,死刑是对罪犯的正义和惩罚。文化差异导致了对死刑的不同看法。
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邱兴隆教授在拘留中心与死刑犯相处。他给记者讲了一个故事。
一名18岁的死囚因与人争吵而用刀杀人。被关进牢房后,他整天高兴地说,他已经准备好死了。直到他真的被要求离开监狱,他才笑着和大家说再见。但就在他被推进监狱车的那一刻,他的粪便和尿拉了一条裤子,新衣服都脏了。“我只知道他平时的样子是硬撑出来的,他对生活还是很怀旧的”。
邱兴隆说:“这件事当时让我很感动。他昨天和我一起吃饭,甚至今天早上7点和我一起喝粥,8点去了刑场。我们经常开玩笑,一起玩扑克,他的家人送美味的食物,和我分享。他在日常工作中也很活跃。我看不出他像一只毒蛇和野兽。从那时起,‘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同类?’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
广州雷律师对此也有同感,他对记者说:“我见过很多死刑犯。在接触中,我认为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并不是非常邪恶的,而是一种思想上的差异和愤怒下的罪行。滥用重刑只能让罪犯毫无顾忌地报复社会。前年,河北省的一名重大爆炸案犯因争吵而失去了女友。当他知道他必须面对的唯一结果是死亡时,他选择了报复。数百人的生命可能是滥用死刑制度的受害者。但我们并没有认真吸取教训。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安慰受害者,逃避责任,我们打开了杀戮戒指,甚至只卖了几个雷管。不知道犯罪目的的罪犯被杀。”
中国政法大学曲新久教授分析道:“自古以来,我们中国人就因为沉重的感情而缺乏人道主义的情感。然而,在我们的文化中,宽容和人道主义并没有从根本上克服带着假正义面具的原始复仇冲动。人们有理由讨厌和讨厌杀人犯,这是一种健康和诚实的社会心理,但杀人犯的生活应该得到尊重。”
此外,国际上废除死刑的呼声也让中国学者考虑到中国与国外的交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院刘仁文博士说:“死刑有许多副作用。除形象问题外,最重要的是不利于国际和区际刑事司法合作。现在,欧盟和其他废除死刑的国家已经禁止向管辖国引渡有死刑危险的罪犯。例如,大走私分子赖昌星逃往加拿大后,加拿大以死刑危险为由拒绝向中国引渡。”
严格限制死刑
长期以来,死刑的数量一直是国际社会批评中国人权的一个重要方面。根据一家海外机构的统计,中国每年有一半以上的死刑。
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办公室副主任胡云腾博士介绍,改革开放后,随着犯罪数量的增加,中国的死刑类型一直在上升。1979年刑法中只有28种适用于死刑,1997年有近80种。
在韩国,只有17种死刑罪;印度只有战争罪、谋杀罪和抢劫罪;日本和美国只能判处死刑。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专家们普遍担心中国目前的死刑判决。
赵作俊教授在郑州大学法学院告诉记者:“保留但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这是我们一直追求的死刑政策。不幸的是,这项政策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甚至有重刑和提倡死刑的倾向。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地方的个别司法人员甚至领导干部甚至提出“可杀不杀,可抓不抓”。“严打”一些地方甚至将杀人和逮捕定额作为调查地方政治法律机关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导致实际判处死刑的人数以惊人的速度增加。同时,补充刑事立法对死刑的适用不仅关注“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还注重贪污、受贿、贩毒等“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罪犯”。
因此,许多学者认为,现在谈论中国废除死刑是不现实的,我们更迫切的任务是严格限制死刑。刘仁文提出了自己的主张。他认为,所有非致命犯罪的死刑,特别是那些非暴力经济犯罪的死刑,都是从人类生命的最高水平开始取消的。这也是联合国对尚未废除死刑的国家的最低要求。他还指出,死刑审查权的下放严重影响了对死刑案件质量的控制。它不仅导致了大量适用于死刑的案件的增加,而且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错误的死刑判决可能会失去纠正的机会。鉴于死刑案件的巨大风险,根据国外经验,应建立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一致通过的制度,而不是简单的一般刑事案件。
北京大学法学院的陈兴良教授也认为,废除死刑并不意味着在特定的社会中可以立即废除死刑。废除死刑应当同时具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条件。这里的物质文明条件是指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个人可以创造更大的价值,国家可以承担长期拘留罪犯的成本;精神文明条件是指人们不再迷信死刑的威慑作用,稀释报应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