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下午3点,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判决。原党委书记、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因贿赂、庇护、纵容黑社会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强奸罪、数罪被判处死刑,剥夺终身政治权利,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队前副队长黄因贿赂、庇护、纵容黑社会组织、贿赂、高利贷、隐瞒、隐瞒犯罪,被判处20年监禁,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罚款220万元。
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管理队前副队长赵因受贿罪、纵容黑社会组织罪、行贿罪、贪污罪、介绍贿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重庆市公安局公安总队队副队长陈因受贿罪、纵容黑社会组织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文的妻子周因受贿罪自首,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经审理,法院发现,1996年至2009年,文利用其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为他人的职务晋升、调整、工作调动、安置、经营发展谋取利益,多次单独或通过妻子周收受包括黑社会组织成员在内的其他财产,相当于1211万元以上。其中,文和周共同收受了449万元以上的财产。
20032008年至2008年,文明知岳宁、马当、王天伦、王小军、谢才平等组织领导的多个黑社会组织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仍予以掩盖和纵容。2007年9月,文、黄明知王天伦犯罪组织“涉黑”已被立案侦查的情况下,接受王天伦的请托,阻挠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对王天伦组织成员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的查办,致使犯罪嫌疑人逃避打击,造成严重后果。
20072008年8月28日晚,文约了一名女子到重庆渝北区的一家餐馆和一家会所吃饭唱歌指示其他人劝她喝酒后带她去一家酒店,不顾女子的反抗,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
此外,文某无法解释1044万元以上财产的来源。
关于控辩双方在法庭上的争议,文某和周某收到了赵某签名为张大千的照片“青绿山水”法院委托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对图片的真实性进行鉴定,结论为一般仿制品。经审判质证,法院未确定该画的价值超过364万元。
法院还发现,黄利用职务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和黑社会组织的184万元以上,分别包庇和纵容王天伦、龚刚模、王晓军为组织和领导的黑社会组织开展非法犯罪活动。为了寻求晋升,黄还向文贿赂了9万多元,并帮助文隐瞒了犯罪收入。此外,黄还通过高利贷非法获利71万多元。
赵利用职务便利,两次接受他人民币35万元。为了得到文在职务晋升和工作安排方面的帮助,他多次直接或通过周给文27万元。此外,赵还纵容以谢才平为组织和领导人的黑社会组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12万元,并利用职务便利在单位报销私人购买物品。
陈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纵容以岳宁、龚刚模、王晓军为组织和领导的黑社会组织。他多次收受他人和黑社会组织的财产,相当于人民币37万多元。为了得到文某在职务晋升等方面的帮助,陈某还多次通过周某给文某6万多元的财产。
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