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法务部长”以理性与宽恕为题,王清峰公开写文呼吁暂停执行死刑。王清峰一直主张废除死刑,上任后,“法务部”继续推动她上任后,她已经确立了“逐步废除死刑”现任政策“法务部政务次长”被提名为黄世明“检察总长”在“立法院”与“立委”对话说,他同意废除死刑,但认为在废除死刑之前,已经确定的人应该执行。王清峰郑重写了一篇文章来表达他的立场。
在过去的十年里,岛上没有逐渐废除死刑“执政党”由于当局继续采取的政策更容易。“法典”死刑仍然存在,法院也在几年之间,累计判决了40多起死刑,“法务部长”是否签署执行死刑命令已成为一个问题。
黄世铭身为“次长”,公开说出与“部长”想法不一致,不寻常;王清峰说可以理解,不会减少她的对待“次长”尊重是理性和宽容的具体体现;“法务部长”面对政策是非,我们有勇气选择,于是我们再次对台湾在死刑问题上何去何从进行了严肃的考验。
死刑还涉及民主与法治的辩论。赞成死刑的人往往认为死刑是公众舆论的要求,主张废除死刑和停止执行死刑违反公众舆论。死刑的反对者倾向于认为废除死刑后有很多替代方法,简单的二分法公众舆论测试不可靠;死刑太绝对,犯错的风险太高,不仅仅是公众舆论可以决定的问题。
主张执行死刑的论者认为法院决定,“法务部”没有不执行的权力;采取保留态度的人认为判处死刑是司法审判权,何时如何认真执行是行政权的裁量权。
王“部长”在这篇文章中,当谈到台湾最近的杀人案时,它足以显示死刑的风险。十多年前,林安顺警方在缉毒枪战中死亡,被控杀害两名被告中的一名。其中,李姓被告因枪战在场的刑事警察事后没有指认他开枪杀害警察,杀人部分无罪,仅依法判处五年,由于检察官没有上诉,已确定并服刑。另一名姓陈的被告在五次更审后被判处无期徒刑,最后两次更审法院认定杀人犯是李姓被告,而不是陈姓被告。简单地说,台湾“最高法院”林安顺因判决歧同而死亡,但凶手没有受到应得的惩罚。
事实上,案件中显示的问题不在于谁不应该被判处死刑,而在于司法审判中很难避免犯错误。林谋涉嫌逍遥法外的真正原因是检警单位缺乏证据证据证明。如果他们能减少依赖目击者甚至被告的供词,他们将根据现场收集弃枪指纹和殉职警察子弹作为定罪的科学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检察官不会放弃上诉,但法院在有限的证据之间徘徊了十多年,经过五次更审出了歧义判决。
想象一下,即使是警察搜查工作也是如此,一般刑事调查证据水平,不是可见的吗?在这种情况下,死亡警察的家人没有办法寻求帮助,特别是受害者保护工作松散的程度。这不仅是实施死刑可以解决的问题,而且表明死刑远离理想的司法环境,使用死刑的风险超出了法治允许的范围。
王“部长”有勇气呼吁停止死刑,对政策负责的态度值得肯定。然而,检察官加强了科学的证据搜索工作要求,以避免起诉犯罪,并积极帮助受害者及其家属。“法务部”在处理死刑问题时,我们应该同时关注重要的环节。这样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消除培养死刑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