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广泛应用于许多刑事处罚判决,包括故意伤害、贿赂、绑架等不同类型的刑事犯罪。这些刑事犯罪具有犯罪严重但不需要判处死刑的共同特征。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嫌疑人是否适用假释如何假释无期徒刑犯人??以下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将向您介绍。
1.无期徒刑犯人如何假释?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强制劳动转型的一种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前的拘留日期不得抵消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拘留日期不得抵消刑期。
无期徒刑不同于无期徒刑。这是一种绝对的宣告刑,即审判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的刑罚范围,明确应当受到无期徒刑的处罚。
假释无期徒刑的条件: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原判处有期徒刑的一半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有特殊情况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不得假释无期徒刑的罪犯。
二、无期徒刑减刑规定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这是对严重罪犯仅次于死刑的严厉惩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刑法的规定仍然是给出出路的政策,即自判决判决之日起两年内有悔改、立功或重大立功的,仍减为有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依照刑法的规定计算刑罚执行期,从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之日起计算。
如果罪犯故意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执行两年后,由于立功表现,监狱向中级人民法院报告有期徒刑18年,罪犯自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之日起,执行18年,刑罚完成,执行2年不计入18年有期徒刑。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两年后可以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有悔改或者立功的,服刑两年后可以减刑。减刑范围为:有悔改或者立功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八条 无期徒刑罪犯减刑一次或者几次后,实际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的,自新犯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予减刑;新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应当适当延长减刑的起始时间。
三、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的规定,应当自法院减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关于有期徒刑犯的减刑期限:有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悔改或者立功的,一次可以减少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悔改、立功的,一次可以减少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减少两年有期徒刑;悔改突出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少三年有期徒刑。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不受上述减刑期限的限制。
三、无期徒刑的定义
徒刑的一种,审判机关以判决的形式终身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各国法学家对无期徒刑的存废有不同的意见。主张废除的认为,无期徒刑比死刑还残酷,这种刑罚使犯人对前途濒于绝望,不能起促使犯人改过自新的作用。主张保留的认为,对于那些犯了重罪而又不足以判处死刑的罪犯判处无期徒刑,不仅是必需的,而且由于在刑法中规定假释、减刑等制度,给予了犯罪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和争取出狱的希望。目前,俄罗斯、罗马尼亚、塞尔维亚、葡萄牙等少数国家已废除了无期徒刑。中国刑法规定有无期徒刑,并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减为有期徒刑,甚至在具备一定条件下可以假释,获得重新做人的机会。
无期徒刑不同于不定期徒刑。是一种绝对宣告刑,即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刑罚范围,明确规定应当受到无期徒刑的刑罚。不定期刑是一种相对宣告刑,判决只宣告犯罪,不宣告一定刑期(绝对不定期刑),或只宣告最短、最长(相对不定期刑),根据犯罪后的表现,由行刑人员决定何时释放。中国刑法没有采用这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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