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法律非常严格。如果罪犯的行为令人发指,他们可能终身被剥夺政治权利。但这类嫌疑人也可以减刑吗?接下来,让我们从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那里学习以下文章。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可以减刑吗??希望对你的问题有所帮助。
一、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可以减刑吗?
首先,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符合我国刑法刑法的基本原则。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裁定适用减刑时,法院一般减少剥夺与主刑密切相关的政治权利。
二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适用减刑符合有关司法解释。1957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减刑的回复指出:“判处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几年的罪犯,在减刑时,剥夺政治权利的部分也可以减刑。”虽然这种司法解释是50多年前制定的,但其基本精神是正确的。上述司法解释在立法和司法解释对这一问题作出新规定之前仍然有效。
第三,剥夺政治权利减刑的适用符合我国刑法减刑的目的。刑法规定,减刑的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继续改造,逐步降低甚至消除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和主观恶性,使其不再危害社会,尽快将犯罪分子转化为新人。对于剥夺政治权利的额外罪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一段时间后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悔改或有立功表现。主刑减刑表明其人身危险已相应降低。此时,应及时减少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二、适用于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
虽然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适用方法没有具体规定,但根据立法和司法精神,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是从实体和程序统一的角度出发的,其目的是使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更加完整和系统。
⑴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对剥夺附加适用政治权利的减刑作出了原则规定:“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⑵2012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有期徒刑罪犯减刑时,可以酌情减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酌减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刑法和司法解释的两项规定解决了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问题,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适用。这样,在立法的基础上,从司法解释中全面规定了剥夺政治权利减刑的罪犯。
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减刑的范围
从死亡缓刑到无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从死亡缓刑、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减刑时,可以酌情减少或者不减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但上述情况的减刑,经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剥夺政治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如果被判处死刑缓刑、无期徒刑减刑为有期徒刑,此时附加剥夺的政治权利也将终身减刑,但实际上减刑不太准确,应有具体期限,即达到规定期限后,罪犯仍可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
通过学习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带给大家的这篇文章,我们了解得很清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可以减刑吗??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进行减刑是符合相应原则的。也就是说,原则上可以减刑。以上是北京刑事律师网的总结。谢谢你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