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分类,是指在理论上将刑事证据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别。其目的在于研究不同类别证据的特点及其运用规律,以便于指导办案工作。
证据分类不同于法定证据类型。(1)法律规定的证据类型也是对证据的一种分类,即立法者根据我国科技的发展水平、证据的存在和表现形式对证据进行法律划分;证据的分类不是法律规定,而是理论上对证据的分类研究。(2)法律规定的证据类型具有法律效力,不具有法律表现形式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证据的分类只是一种理论解释。(3)证据类型的区别标准是单一的;证据的分类是根据不同的标准从多个角度对证据进行分类研究。因此,证据的分类与法律证据的类型有明显的不同。同时,两种分类是交叉的,同一种证据,由于分类的标准和角度不同,分类不完全相同。
对证据进行分类研究在理论和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1)利用分类方法深入研究证据 证据,不仅深化证据理论研究,更重要的是指导公安司法 人员收集、审查、判断证据,确定案件事实具有直接作用和意义,通过刑事证据分类 ,掌握规则,使案件人员少弯路,有意识地按照规则,使案件人员及时消除虚假证据。因此,它在保证案件质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对证据进行分类研究,掌握各种证据 的应用规则和规则,可使公安司法人员规范科学,克服 人员的传统观念和传统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