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的最低刑期为25年。在执行无期徒刑的过程中,可以减刑,但也应根据其在监狱中的表现来判断。无期徒刑一般与有期徒刑的处罚原则一致。无期徒刑意味着刑罚期限不确定,剩余的具体刑罚应根据其表现减去。无期徒刑是几年,有可能减刑吗?呢?接下来有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无期徒刑是几年,有可能减刑吗?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规定》,无期徒刑减刑有如下情形:
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有悔改或者立功的,服刑两年后可以减刑。减刑范围为:有悔改或者立功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八条无期徒刑罪犯减刑一次或者几次后,实际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知识延伸:无期徒刑不同于不定期徒刑。它是一种绝对宣告刑,即审判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的刑罚范围,明确规定应当受到无期徒刑的刑罚。不定期刑是一种相对宣告刑,判决只宣告犯罪,不宣告一定刑期,或者只宣告最短、最长刑期,根据犯罪人进入监狱后的表现,刑事人员决定何时释放的制度。中国刑法没有采用这一制度。
二、无期徒刑减刑案件:
案例一:
2012年1月2日21时许,两名青少年租用李的出租车离开景泰,驾驶夏利 出租车前往景泰县一个山镇文化广场的一家快捷酒店。第二天,古浪县发生了一起驾车撞倒树木的事故。肇事者是两名青少年。交警盘问时,供述了故意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
经调查,16岁的徐和杨计划将李骗到一个偏远的地方,用事先准备好的链子勒住李的脖子,勒死李,然后在加油站买一升汽油。他们开车去景泰至天柱公路北侧的一个沙坑,将尸体扔进沙坑,分别强奸尸体,洒汽油焚烧尸体,然后开车逃跑。出乎意料的是,他们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就被警方逮捕了。
最近,两名被告被白银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案例二:
强奸致死潜逃15年 DNA最终被锁定无期徒刑
2013年5月17日上午8时15分,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法判处15年前一起强奸案。一审判处被告刘无期徒刑,剥夺终身政治权利。
44岁的刘是安徽省淮南市的农民。2004年12月因故意伤害被判处拘役4个月,2012年4月因殴打他人被判处行政拘留8天,罚款500元。
经审理,法院发现,1998年7月13日午夜至次日凌晨,身为瓦工的刘某在铁路淮南站广场,看到被害女子独身,便上前搭讪,被害女子无视,并向车站西侧走去。刘某看到了这一点,立刻跟着被害女子。刘某走到车站西侧的小树林边时,将被害女子压在地上,当地抓住湿泥捂住被害人的鼻子。随后,刘强行与被害女子发生性关系。成功后,刘又将半块砖块压在被害女子鼻子的湿泥上。14日5时40分左右,当地群众发现被害女子的尸体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经鉴定,被害女子被他人堵住,窒息而死。
“7.14”强奸致人死亡案发生后,公安机关提取并保存了尸检中发现的乳白色液体和带毛囊的新鲜毛发。2003年9月,调查人员将“7.14”受害人的阴道擦拭物和可疑毛发被送往上海公安司法鉴定中心DNA检查。经检查,死者阴道擦拭物DNA还有可疑的头发DNA是同一个男人留下的。同月,上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将提出上述情况DNA将检验数据输入公安部DNA数据库。
2012年4月21日,刘因殴打他人而受到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收集指纹和指纹DNA上报后比较信息DNA信息与“7.14”犯罪嫌疑人DNA信息完全一致。同年10月9日23时30分左右,刘回到租房时,当场被等待多次的公安人员逮捕。刘供认了1998年7月13日午夜至14日凌晨在淮南火车站附近强奸一名年轻女子并致其死亡的犯罪事实。他供认的犯罪事实与现场调查记录、刑事摄影照片、尸检报告等证据相互确认,证实了强奸的具体过程。
上海铁路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刘违反妇女意愿,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造成受害人死亡,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应当依法处罚。鉴于刘在案件发生后可以如实承认自己的罪行,他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结合受害人身份尚未核实的具体情况,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以上是关于的无期徒刑是几年,有可能减刑吗?根据相关规定,无期徒刑可以有减刑的机会,因为减刑可以累计适用,无期徒刑是不规则的,而不是真正没有任何期限。我希望这些信息和步骤足够清楚。如果您对此仍有疑问,建议咨询北京刑事律师网专职律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你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