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一个法治社会。对于一些违法犯罪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一些违反刑法的犯罪分子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般来说,有期徒刑不超过6个月和15年。如果有多种犯罪并同时被判刑,则需要将刑期总和计算在一起如何计算有期徒刑??以下北京刑事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如何计算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抵消刑期一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有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改造。在服刑期间,真诚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有期徒刑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有劳动能力的,应当参加劳动、教育、改造。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抵消一日。
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犯罪极其严重的罪犯。对应当判处死刑的罪犯,不必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并宣布缓期两年。
二、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1.有期徒刑的刑期范围大致可分为三类: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短期徒刑。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适用于不同的对象。
2、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刑法规定,部分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诽谤、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破坏选举、重婚、赌博、侮辱国旗国徽等。
3、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范围较广,适用面也较宽。
4.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犯罪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大的罪犯。
如何计算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1、刑法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自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根据本条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服刑日期。裁定减刑的日期,即减刑裁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日期。裁定减刑前罪犯的服刑期不得计入有期徒刑的刑期。
2.有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次可以减少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悔改、立功表现的,一次可以减少两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悔改表现突出或者立功表现的,一次可以减少两年有期徒刑;悔改表现突出、立功表现的,一次可以减少三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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